相關規定及查核機制詳如附件。
:::
【法規宣導】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轉大陸委員會「研商建立各機關(構)學校人員任用資格符合兩岸條例相關規定常態化、制度化查核機制」會議紀錄及「常態化、制度化查核人員範圍表」,並請各機關學校配合辦理
- 上傳附件-01: 研商建立各機關構學校人員任用資格符合兩岸條例相關規定_常態化_制度化查核機制會議會議紀錄.pdf
- 上傳附件-02: 常態化制度化查核人員範圍表.pdf
- 上傳附件-03: 1140901基隆市政府書函.PDF
- 上傳附件-04: 1140815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.pdf
- 上傳附件-05: 1140812大陸委員會函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