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基隆市政府114年10月9日基府人給貳字第1140252052號函辦理(如附件1)。
二、請預定退休之教師均請先簽陳校長同意退休後(相關簽呈例稿可洽詢人事室),因本年市府報送期程為114年11月3日至21日,請有意願退休的教師於114年10月24日前備妥相關證明文件送人事室審核,煩請各位老師掌握時效。
三、有關申請退休須填寫及應繳交之表件及注意事項,請參考「基隆市政府所屬學校報送115年2月1日退休生效之教育人員退休案作業注意事項」(如附件2)。
四、辦理退休案之相關證明文件請繳交正本,俟基隆市政府核定後發還。